12月 01 2008

書名趣談

Published by 瑪塞林 at 2:46 pm under 一般文章

文/謎熊

兩個禮拜前,我在亞馬遜網路書店上買了兩本今年出版的黃金時期作品《藍色的店》(The Turquoise Shop)和《金色的盒子》(The Golden Box),這兩本書都是女作家法蘭西絲.奎恩(Frances Crane,1890-1981)筆下的艾伯特夫妻(Pat and Jean Abbott)探案,而最讓人感興趣的就是這個系列的二十六部作品書名中都有一種顏色,而且沒有一種顏色重覆使用過,這勾起了我極大的好奇心,所以做了一些小小的研究和讀者分享。

在推理小說發展早期,作家在選擇書名或篇名的時候通常都會用上“冒險”(Adventure)或“謎案”(Mystery)這樣的字眼,,像福爾摩斯探案基本上都遵循著「……的冒險」(The adventure of)這種模式,艾勒里.昆恩筆下的「國名系列」則是採用了「國家名+名詞+謎」這樣獨特的取名方式,後來有很多人都仿效這種作法,日本作家有栖川有栖就用同樣的方法寫了多本國名系列小說。

除了“冒險”和“謎案”之外,在書名中最常出現的還有“殺人“(Kill)、“謀殺案”(Murder)和“死亡”(Death)這些與推理小說密不可分的字眼,根據前人統計,“死亡”這個字出現在約略兩千本推理小說書名的開頭(譬如克莉絲蒂的名著尼羅河謀殺案[Death on the Nile]就是一例),而“謀殺案”則出現在超過兩千本書名中,如果您在網路書店上使用這兩個字搜尋的話,得到的結果極可能讓您大吃一驚,不過儘管如此,每年還是有不少新書會繼續採用這些字,原因無他,因為它們其實就是推理最常見的代名詞,看到書名上出現這些字,八九不離十這肯定是一本推理小說。

為一本書命名的方式其實非常多,有些作家喜歡引經據典,將前人的名言抓來當書名(有不少書名其實都出自於莎翁名劇),有些作家則喜歡採用固定的模式,除了容易建立個人品牌外,在取名字上也不必大費周章,除了前述昆恩的「國名」系列外,范達因(S. S. Van Dine)的凡斯(Philo Vance)系列用的則是「六字謀殺案」模式,也就是用「六個字母的英文字+謀殺案」這種方式來命名(如《班森謀殺案》[The Benson Murder Case]);此外,哈利.柯美曼(Harry Kemelman)的猶太教牧師史摩(Rabbi Small)系列用的則是「星期X+牧師+事情」的方式,像《星期五牧師睡晚了》(Friday the Rabbi Slept Late)和《星期六牧師肚子餓》(Saturday the Rabbi Went Hungry)就是最好的例子。

另外一種命名方式則是次序,這是利用一定的規律來訂立書名,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有「字母女王」稱號的蘇.葛拉芙頓(Sue Grafton),她筆下的書名完全按照英文字母來排列,第一本書就是代表A的《不在場證明》(A is for Alibi),而最新一本則是去年出版的《非法闖入》(T is for Trespass);而除了葛拉芙頓外,近年來美國十分火紅的作家珍納.伊凡諾維奇(Janet Evanovich)則是另一位採用次序方式取書名的作家,由於字母已被葛拉芙頓捷足先登,所以她只好用數字來命名,至今已出版了十四本「數字推理」,第十五本則預計明年春天出版,如果到她的官網瀏覽的話,你會發現不少讀者已經開始為第十五本書取書名了。

顏色則是另一種獨特的命名方式,除了文章開頭提到的法蘭西絲.奎恩外,約翰.麥唐諾(John D. MacDonald)是另一位會在書名中加入顏色的作家,他筆下的私探查維斯.麥基(Travis McGee)系列每一本書名中也都出現顏色,最著名的就是處女作《深藍再見》(The Deep Blue Good-By),當然了,這些顏色其實和小說的關連並沒有那麼大;而除了這兩位色彩鮮艷的作家外,我還想提一位專寫黑色的作家,那就是康乃爾.伍立奇(Cornell Woolrich),這位才華洋溢的作者一共寫了六本「黑色推理小說」,也就是書名中帶有「黑色」這個字眼的小說,這六本小說都很好看,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黑衣新娘》(The Bride Wore Black),有興趣的讀者不妨找來一看。

替一本書取個名字其實是一件相當不容易的事,名字取得好或許能抓住讀者的目光,取得不好也許會讓人根本連翻都不想翻(我就有這樣的經驗),看了今天的文章,不曉得你認為那本書名字取得最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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